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按照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(2010年本)》、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(修正)及相关行业准入(规范)条件,组织开展摸底调查,确定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项目及产能,列入目标计划实施淘汰。协调环保部门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,提出相关行业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。对达标无望及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生产线坚决予以淘汰。按照本地区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,有序开展产能置换、兼并重组、环保搬迁、升级改造等工作,确定需调整退出的项目和时间进度,列入目标计划,按期实施淘汰。
《通知》提出,对照“十二五”淘汰落后产能任务,制定制革、印染等15个重点行业2015年目标计划